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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数日仍被电话短信追要好评,以回访为名行营销之实,用小礼品诱导五星评价……假期出行后,不少消费者遭遇酒店“花式索评”困扰。这本该是提升服务、优化体验的良性反馈,却在流量焦虑与考核压力下变了味,不仅沦为骚扰式打扰,更触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红线,让本该透明的评价体系蒙上诚信阴影。 评价体系是消费市场的“指南针”,真实口碑才能引导理性选择、促进行业良性竞争。酒店通过正常回访收集意见,用优质服务换取顾客认可,本是提升口碑的合理路径。但当索好评变成全员KPI,差评重罚、好评重奖,基层员工不得不反复致电、短信轰炸,甚至跨平台私信纠缠,服务的初心就已偏离。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酒店将顾客入住信息随意使用、过度留存,甚至流向黑产用于刷好评、删差评,在追求高分的路上,把个人信息安全抛在脑后,把法律底线踩在脚下。 花式索评之风愈演愈烈,根源在于平台流量规则与行业生存压力的双重驱动。当下,线上评分直接决定酒店曝光量与订单量,高分意味着流量与客源,低分则可能被淹没在海量信息中。在住宿行业供给饱和、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不少酒店把精力用在“刷分控评”上,而非打磨服务、提升品质。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看似快速提升排名,实则透支消费者信任,破坏行业生态。当评价可以被诱导、被购买、被操控时,平台评分便失去参考价值,最终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越过边界的索评行为,早已不是“服务延伸”,而是违法违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禁止未经同意拨打商业电话、发送商业信息;民法典将侵扰私人生活安宁认定为侵犯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最小限度原则。酒店在服务结束后,擅自使用顾客信息反复索评,明显超出授权范围,既构成骚扰,也涉嫌违规使用个人信息。上海宝山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更警示世人,索评背后可能暗藏黑色产业链,八万余条住宿信息被非法倒卖,最终相关人员身陷囹圄,代价惨重。 遏制花式索评乱象,需要平台、商家、监管三方同向发力。平台作为规则制定者,应优化评价机制,弱化单一评分权重,完善防刷评、防骚扰机制,让真实评价能够显现,让诱导索评无处遁形。酒店更应明白,流量易得,口碑难塑,真正的竞争力来自干净的客房、贴心的服务、舒适的体验,而非电话里的反复恳求与短信中的利益诱惑。摒弃唯分数论,卸下不合理KPI,把功夫下在日常,用真诚换好评,才能赢得长久信赖。 对消费者而言,遭遇骚扰式索评,要勇于保留证据、主动投诉维权;对监管部门而言,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恶意骚扰消费者的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要明确行业边界,细化个人信息使用规范,让商家知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让评价回归真实、服务回归本心。 好评不该靠索要,诚信才是硬通货。酒店行业与其在花式索评上绞尽脑汁,不如在服务质量上精益求精。守住法律底线,尊重消费者权益,让评价体系真实透明,才能让出行更安心、市场更健康。唯有以诚信立身、以服务取胜,才能在激烈竞争中行稳致远,真正擦亮行业的金字招牌。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5-15 -
市场监管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实施“一店一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震慑,更是对平台企业责任缺失的严厉警示。它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平台不再仅仅是流量的分发者,更应成为秩序的维护者,作为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关键枢纽,必须切实履行好“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平台作为“守门员”,要严把“入场关”,杜绝“带病上岗”。在利益驱动下,部分平台“重流量、轻监管”“重规模、轻合规”,导致“借证经营”“伪证经营”甚至“无证经营”现象频发,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平台必须认识到,资质审核不是走过场的“纸面文章”,而是关乎食品安全的“生死防线”。平台必须强化主体责任,不仅要看“证”更要核“实”,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核验机制,确保每一单外卖背后都是一家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实体店,将“幽灵外卖”拒之门外。 平台作为“守门员”,要严控“过程关”,斩断餐饮“转单黑链”。平台应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订单流向、出餐时间、配送轨迹等数据,对餐饮转单智能预警。同时,要加强对商家实际经营行为的巡查,对于只接单不制作、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地不符的“空壳店”,要坚决予以清退。管住过程,更能堵住漏洞,彻底斩断“幽灵外卖”的利益链条。网络餐饮治理正式告别了唯流量论,开始全面转向合规驱动。 平台作为“守门员”,还要过“治理关”,谋求长远发展。根治“幽灵外卖”顽疾,平台不能止步于被动“整改下架”,而应主动构建长效治理体系。这不仅是一场技术竞赛,更是一场价值观重塑。只有那些在利润与安全之间做出正确选择的企业,才能在未来的数字化浪潮中站稳脚跟。平台要向科技要效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证照核验,利用区块链技术追溯食品来源,利用大数据模型建立商家信用评价体系。平台要向制度要规范。建立严格的准入审核标准、常态化的抽查监测制度以及快速的投诉响应机制。对于内部员工为了业绩而违规放行“幽灵店铺”的行为,要严肃追责。同时,平台应积极与监管部门数据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形成“线上监测+线下执法”的监管合力,构建政府监管、平台主责、商家自律、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从一个蛋糕入手,精准识别出行业深层乱象,展现了监管外科手术式的干预逻辑,督促警示企业以点带面进行全面整改,体现“处罚不是目的,处罚是为了提醒企业做得更好”的监管理念。 此次查处“幽灵外卖”,监管部门克服重重困难,打了一场守护民生福祉的攻坚战,把实打实的政绩写在了百姓心坎上,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体现。监管部门还要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监督平台做好“守门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5-09 -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更好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据介绍,2015年以来,两部门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通过依法合规共享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帮助银行精准为守信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企业诚信纳税。截至2025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通过“银税互动”机制为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517.72万笔、贷款金额15.7万亿元。 “银税互动”作为税务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推出的普惠金融创新举措,核心是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直击民营和小微企业轻资产、缺抵押、信息不对称的融资核心痛点。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姚东旻表示,传统银行信贷高度依赖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抵押,而民营小微企业大多是轻资产运营,很难满足抵押要求。“银税互动”以企业纳税信用、纳税记录为核心授信依据,无需抵押担保,让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不用抵押也能拿到贷款,大幅放宽了融资准入门槛。 《通知》旨在持续降低融资门槛,让纳税信用变“真金白银”。《通知》提出,税务部门与银行之间交换银税数据,应通过数据专线、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或税务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的专线,不得经由其他方式交换数据。 《通知》让信贷服务更加精准,避免“一刀切”。《通知》提出,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为企业划型工作的支持,在企业授权的前提下,向银行提供企业所属行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划型要素。银行要用好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要素信息,为企业准确划型,向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信贷支持。此外,银行要结合自身经营发展特点,充分挖掘涉税数据价值,完善信贷模型。 同时,《通知》也给企业划定了清晰的监管红线。《通知》提出,银行要加强“银税互动”贷款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和联合处置。税务部门要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推送涉及“开票经济”的异常企业信息,阻断问题企业通过对开、环开骗取贷款的行为。 在“银税互动”机制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企业能否获得融资支持,关键取决于其纳税信用状况。围绕这一核心要求,企业需要从信用维护与合规管理入手,系统提升自身融资可得性。姚东旻建议,企业要主动开展纳税信用全面自查,夯实融资准入基础。应定期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评价结果,针对失信风险,须依规及时完成信用修复,维护好进入融资体系的“通行证”。同时,企业要坚持合规经营,筑牢信用根基。合规纳税是企业获取低成本资金的核心资本,企业需严守税法底线,严格落实按时申报、足额纳税的核心要求。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5-06 -
光明网评论员:据报道,近日,浙江湖州一名网店店主反映,陕西省商洛市某初级中学举办校园体育文化艺术节,有某个班的学生使用表演服饰后疑似卡着“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节点集体退货,售出20套已经有11套申请退货。部分退回服装有明显使用痕迹——“裤脚、袖口都脏得不行”,严重影响二次销售。涉事店主将事件来龙去脉发布到网上,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涉事家长利用电商平台退货规则压缩开支,表面看是精打细算的“生活技巧”,细究之下,这场集体退货的背后却是赤裸裸的利己主义。表演完的服装沾染汗水、污渍,部分家长却编造质量问题、活动取消等虚假理由申请无理由退货。一边是家长贪图小利、转嫁成本,一边是小微商家承担货品损耗、物流亏损,还要受高退货率带来店铺降权、口碑下降的影响。这种权益失衡的背后,是规则的失度失范。 好在追踪后续报道,商家坚决维权,并找到学校演出视频证据,在当地教体局介入后,涉事家长均已取消了退货申请,全额支付了服装款项。买卖纠纷本身得到了解决,这背后反映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被滥用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设计,初衷在于破除网购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赋予消费者理性反悔的空间。但规则善意绝非无限纵容的特权,法律边界早已清晰划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无理由退货的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不在退货范畴之内。穿戴演出导致服饰污损磨损,明显属于过度使用,钻时间差漏洞强行退货,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规则底线之外,道德与家风对此也应有所约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影响孩子的价值观。明知穿过的服饰不符合退货要求,却抱着侥幸心理抱团钻空子,抛弃诚信底线,给青少年传递的是投机取巧、漠视规则、损人利己的错误价值观。校园活动本是涵养品德、培育文明素养的重要载体,而此番集体“蹭穿退货”的操作,让舞台蒙上诚信阴影,不利于青少年健全人格与规则意识的培育,代价远比省下的服装费用更为沉重。 事实上,演出服、仪式礼服等一次性、场景化使用的商品,本就存在特殊性。面对频频出现的“蹭穿式退货”,不少商家升级防控手段,比如挂上“超大号吊牌”抵御规则滥用。对学校而言,组织这类集体活动,或可探索统一租赁演出服饰的模式,统筹调配、循环使用,家长合理分摊少量费用,既能减轻家庭开支,又能杜绝过度消费与资源浪费,从源头规避退货纠纷,兼顾实惠、文明与环保。 法律有边界,教育有温度,诚信无小事。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制度善意,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守护,绝不能被功利之心异化、被投机行为透支。摒弃钻营取巧的小算盘,恪守诚信底线、敬畏市场规则,才能让消费公平落地生根,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守护小微企业合理收益,营造文明理性、互利共赢的网络消费环境。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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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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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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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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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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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1: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docx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材料2: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docx材料2: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docx材料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docx
专栏 资料下载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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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为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葛越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红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冯 彤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一级调研员吕 凡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杜 好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栾国辉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陈跃男 梨树县副县长胡冰洁 伊通县副县长邢 静 双辽市副市长付 强 铁东区副区长王红月 铁西区副区长刘 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赵 华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王贵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调研员徐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永波 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田景彦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耿忠立 市财政局副局长管恩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岳志会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邢 飞 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郭 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孟翔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纪福春 市水利局副局长闫笑松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宋庆新 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志平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周 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宋庆光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毕映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金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郜长永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康金桥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级调研员王朝权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杨玉萍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明伟 市林业局副局长尤稼林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副局长张索铁 市气象局副局长李 刚 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申万春 市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四平监督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栾国辉同志兼任。 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23年3月7日
专栏 组织机构2023-03-08 -
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已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为规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工作,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全面工作,重要事项由组长决定。 第二条 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向组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本部门或牵头负责的工作,并向组长和副组长报告工作,直接向组长报告工作时要讲明副组长的意见建议。 第四条 领导小组制定的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所要求的工作和决定。 第五条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六条 领导小组例会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可根据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涉及相关议题的成员单位参加,也可根据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专题会议要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等相关事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八条 领导小组工作例会、专题会议涉及的议题,须提前2个工作日送达与会人员,确保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熟悉情况。会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负责。 第九条 本《议事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专栏 组织机构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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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带货培训已然成为近年来的一大热门话题,吸引了很多人投身其中。然而,这个行业里却暗藏着许多陷阱,特别是一些专门针对中老年群体的培训课程,其高额回报的承诺和光鲜亮丽的宣传背后,却往往是低劣的课程质量和难以兑现的服务承诺。 记者发现,一些机构声称参加短视频带货培训后,可在各大平台进行短视频带货,除此之外,还可进行图文带货、无人直播带货和影视推广等。 在公开直播课中,有授课老师称学习后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如“无人直播两个月赚11.8万元”。但高额报酬背后是重重陷阱,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在缴纳了数千元学费后,却发现培训存在课程质量不佳、合同内容和直播承诺不一致、授课教师和客服失联、退费难等问题。 其实,随着近年来短视频平台上“网红经济”迅速崛起,不少人希望通过短视频带货“捞金”。培训机构也嗅到了商机,纷纷推出短视频带货课程,宣传中充斥着“月入过万”“快速致富”等吸引眼球的字眼。一些机构甚至声称能够在短时间内学会所有技巧,不达成目标就全额退款。然而,真相却并非如此美好。很多老年人没有了解全貌就盲目入局,最终被割了“韭菜”。 不得不承认,短视频带货确实为一些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回报,特别是在某些成功的案例中,这种成功被无限放大,成为机构营销的利器。 然而,这些个例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在现实当中却存在着许多培训课程的实际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的现象。课程内容往往粗糙且缺乏深度,无法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一些机构甚至连最基本的服务承诺都难以兑现,授课教师和客服在学员缴费后失联的情况屡见不鲜,退款更是难上加难。 中老年群体由于缺乏对新兴事物的了解,更容易成为这些不法机构的目标,他们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往往忽视了课程的实际效果和机构的信誉。 有律师指出,在选择培训课程时,消费者应当保持理性,仔细核实机构的资质和信誉,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对于那些已经被骗的消费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 事实上,短视频带货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和不断学习的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于独特的内容创意和高质量的产品推荐,而不是简单的培训课程所能一蹴而就的。更何况,一些老年人远没有年轻人的学习能力,信息获取渠道也相对单一,更容易做成赔本生意。 在这场关于短视频带货培训的争论中,我们不仅要看到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更要思考如何引导这个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首先,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市场的监管,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和服务标准,打击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线上服务商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严格审核入驻机构的资质,降低老年人被坑骗的概率。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短视频带货的正确引导,培养消费者的理性消费观念,避免盲目跟风。尤其对于中老年群体而言,更要关注他们在新兴产业中的学习和适应过程。政府和社区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中老年人了解短视频带货的实际情况,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家人也应当给予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理性判断,避免盲目投入。 总之,短视频带货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消费者方面也应当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理性选择培训课程。
专栏 风险提示2024-10-14 -
近几个月来,在公安部部署的“净风”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一系列“特供”“专供”假酒案。这些所谓的“特供酒”无一例外全是“特假酒”;基酒每斤成本普遍为几元到十几元不等,有的甚至酒不如包材贵。 逢年过节、庆典聚会之时,一杯好酒往往是传递祝福、增进情感的重要媒介。然而,近期多地公安机关查处的“特供酒”假酒案这事儿,不仅给人们酒桌上的喜庆添了堵,更对消费者健康、市场秩序乃至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 想象一下,几元、十几元的基酒,摇身一变成了天价“特供”,包装华丽高端大气,可里面装的啥?谁知道呢!但据了解,目前查获的“特供酒”假酒案,大都是在类似的地下室、车库、农房、暗室中灌装的,其生产条件完全不符合食品卫生许可要求。让人不禁感叹,原本酒香也怕巷子深,可如今更怕的是巷子尽头藏着假。另一边,在市场上买酒的时候,消费者一不留神,就被销售员的甜言蜜语哄得团团转,以为买到了面子,实则买了场空欢喜,甚至是健康隐患。更有甚者,有些人明知是假,还偏要买。为啥?还不是为了那“撑场面”的虚荣心。接待客人、送礼办事,一瓶“特供”往桌上一摆,感觉档次瞬间提升。可殊不知,这面子工程背后,是钱包的缩水,更是健康的伤害,喝下一瓶假“特供”,面子里子全没了,到头来是害人又害己。 “特供酒”泛滥,不仅让消费者钱包受伤,市场秩序也跟着乱套。好酒被假酒挤兑,行业信任度大打折扣。长此以往,不仅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更会让整个行业陷入信任危机,损害整个酒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特供酒”的虚假宣传还波及到了国家机关和军队的声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特供”二字的盲目崇拜和信任,编造虚假故事,声称自己的酒品是专为这些机构定制的。这种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更严重地损害了国家机关和军队的形象和权威。 应该看到,公安部“净风”专项行动的开展,彰显了国家对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和力度。我们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类似的行动,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守护消费者权益。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让制假售假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同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假酒的泛滥;另一方面,则需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辨别能力和消费理性,让真正的品质好酒成为市场主流。 在此,我们也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和理性,切勿被华丽的包装和虚假的宣传所迷惑。在喝酒的时候,可得悠着点,别光顾着面子,忘了里子。真正的面子,不是靠几瓶假酒就能撑起来的。咱们得用实力说话,用真心待人,这样才是真正的“酒逢知己千杯少”嘛! “特供酒”的乱象,是时候该刹车了。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打击假酒的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让这“特假酒”无处遁形,还咱们一个清朗的酒文化!让美酒真正成为传递美好与祝福的使者,而非欺骗与伤害的工具。
专栏 风险提示2024-10-08 -
宣传图片尽显高雅,实际环境简陋狭小。据《法治日报》报道,王女士近日旅游住酒店时,就遇到了“货不对板”的情况,且几经交涉,才获得较为合理的退款。 国庆黄金周临近,旅游热极大拉动住宿需求,许多人选择通过平台预订酒店。而此前的“照骗”乱象,不免令消费者心生忧虑,恐其也不慎落入陷阱,成为“冤大头”。 毕竟既花“冤枉钱”,又耗“冤枉时”,可谓多重损失。以王女士的经历为例,597元一天的费用,承载着她对酒店环境的期待,岂料房间狭小、异味扑鼻、设施陈旧,与图片严重不符,房费就此打了水漂。且不说前期的精心挑选尽成泡影,显得毫无意义;为了寻找替代酒店,协商退款事宜,她不得不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旅游体验也大打折扣。这种金钱和时间的浪费,实为每位消费者之不愿。 为此,平台和商家理应承担一定责任,却有网友提出,“图片仅供参考”。它能作为万能的免责理由吗?这恐怕有待商榷。诚然,为营造优质环境,刺激消费欲望,实物照片可被进行艺术处理。问题在于,美化营销要把握分寸,合理宣传与违法欺诈之间也有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豪华的酒店大堂凭空消失,高雅的陈设出现缺角,宽敞的房间变得狭小……实物与图片的严重不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此类虚假宣传之行,绝非轻描淡写的“以实物为准”所能搪塞,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然而事实上,部分平台和商家存在侥幸心理,对自身问题缺乏深刻认知,面对退款诉求时,往往互相推诿,使消费者维权“长路漫漫”。从已办理入住,无法退房退款,到未收到预订房费,“找平台而不是找我们”。酒店的回复看似合理,却缺少对“照骗”营销的反思。至于平台,作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桥梁,本应强化审核职能,为监管不力负责,却在问题变得棘手时,选择“隐身”和“冷处理”,直至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才再次主动联系消费者。二者均未意识到,在信息时代,消费者获取真实反馈的渠道众多,“避雷”帖子比比皆是,置身事外的心理,只会影响消费信心和市场的整体形象。长此以往,将严重损害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最终殃及自身。 消费者不是“冤大头”。平台和商家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审视“照骗”乱象时,当以长远的目光洞察其本质——虚假宣传不仅是金钱的问题,更是品牌与信誉的问题。当信任土崩瓦解,结果只有一个:业界寒冬。
专栏 风险提示2024-09-25 -
9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西溪北苑一名16岁少年在一家理发店剪发烫发后被索要4000元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执。该少年随后报警求助。9月8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调查,该理发店涉嫌存在消费欺诈行为,该局已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美容美发行业是居民消费的高频领域之一,也是各类乱象的“重灾区”。以事发地杭州为例,前有“发际线男孩”小吴被理发店忽悠参与免费体验项目,却收到标价39000多元、折后18000元的消费清单;再有刘先生被店员推荐做标价398元的服帖烫,没料到是头皮被划成12个区域共付4776元;现有未成年人去理发店做头发,竟被索要4000元…… 虽然坑骗消费者的个别店家代表不了一个地方从业者的集体形象,但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必须谨防“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俗话说,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一再上演的“天价理发”乱象让杭州美容美发行业饱受诟病,也让诚信守法经营的“Tony老师”们痛心疾首。这一乱象甚至殃及杭州的城市形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理发店作为服务提供者,应当明确标示服务价格,确保消费者在享受服务前能够充分了解并同意所需支付的费用。然而,该理发店不仅未做到明码标价,还利用未成年人缺乏判断力和社会经验的特点,试图通过天价服务费来获取不义之财,这不仅违背了商业伦理,也触碰了法律底线。 从经营的角度来说,如果一家理发店真的想做长久的生意,就应该把消费者的感受放在首位,诚心诚意做生意,而不能凭借欺诈手段赚钱。在如今这个网络讯息发达的时代,一家店的口碑到底好不好,其实消费者不难判断,4000元理个发,这种事情一经曝光,必然会严重损害商家的信誉,消费者自然会远离这类商家。 “少年理发被索要4000元”事件发生后,当地监管部门迅速介入,也体现出对害群之马“零容忍”的态度。相关部门应以典型个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重塑行业形象,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 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应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和组织优势,通过黑名单等方式督促各类理发店规范经营。消费者遇到宰客等行为时要提高警惕、保留证据,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等方式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更重要的是,经营者应遵循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切忌一时贪念,否则砸了招牌,后悔晚矣。
专栏 风险提示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