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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9部门昨天(20日)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措施,破解当前我国家政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堵点难点,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家政服务消费。 找保姆难、找好保姆更难,出了问题还常常“说不清道不明”——这19条措施,到底解决了老百姓和从业者的哪些急难愁盼?未来的家政公司和整个行业又将迎来哪些变化? 此次文件的第一大亮点,是全力扶持家政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也给从业者吃下一颗“定心丸”。比如政策明确提出,要培育家政服务品牌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家政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探索智慧化场景,甚至拓展居家养老托育服务。这意味着,未来的家政公司不仅能提供保洁做饭,还可能变成集养老、托幼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 此外,文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家政服务业的保险产品。以前保姆摔伤了或者不小心损坏了雇主家的贵重物品,赔偿问题常常扯皮。今后有了专属保险兜底,家政人员、雇主双方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都能得到保障,真正实现“服务有保障、出事不心慌”。 文件还提出,引导家政企业参与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服贸所研究员高宝华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这打通了家政服务与社会民生保障之间的关键环节。 高宝华:引导家政企业参与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这是商务部门与医保部门首次联动,既引导家政企业为长期护理险的居民提供居家服务,又引导家政服务人员参加长期照护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而打通了家政和社保长护险两大民生体系。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社保问题,文件也给出了新思路。 高宝华: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障。这是人保部门与医保部门的首次联动,专门为平台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创设的带补贴的社保,比如通过“个人自愿+平台补贴”等方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齐平台灵活家政员社保无补贴的短板,稳定家政从业人员队伍。 文件的第二大看点,是鼓励地方大胆创新,探索适应现代家庭需求的新制度。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依法探索家庭直接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时间、隐私保护等权益保障的有效路径。高宝华表示,家庭直接雇用家政人员是行业长期存在的监管空白地带,这一举措补齐了法律制度短板,解决直雇家政权益保障真空,具有积极意义。 针对家政行业纠纷多、法院判案标准不一的问题,文件提出要探索制定家政企业用工指引,发布规范协议。这就好比给家政行业立了“更细的规矩”,以后遇到工资纠纷、工伤认定,法院和劳动部门有了更清晰的参照,大家的权益保护将更加统一和规范。在提升职业教育开放水平方面,文件鼓励家政服务领域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高水平家政职业院校来华办学,让国内的家政服务理念与国际接轨。 文件的第三大核心,是狠抓职业技能和信用体系建设,解决“素质不高”和“信用不明”的痛点。 一方面,丰富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完善职业技能评定体系; 另一方面,强化信用信息核查功能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孔德军此前曾表示,信用平台是解决家政服务“不放心”的关键基础设施。 孔德军:2019年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已经归集了2万余条家政企业信息、近900万条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构建涵盖“家政信用查+部门权威数据+地方政务信息+企业应用评价”的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家政信用平台作为基础性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数据显示,“十四五”末,我国服务业规模已达到80万亿元。根据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十五五”的定量目标是到2030年服务业总规模跃上100万亿元台阶。在定性目标上,《意见》提出,要基本形成质量更高、结构更优、品质更佳、活力更足的发展格局,培育更多“中国服务”品牌。而包括家政在内的生活性服务业,既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冷暖,也有利于培育服务消费的新增长点。 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力: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聚焦养老家政、托育托幼、社区餐饮等高频刚需领域,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激发服务消费的发展活力。
专栏2026-07-24 -
近日,一网友爆料,称在广西北海看到一块牌子,牌子显示为“国家AAAA级景区,金海湾红树林,免费赶海……”不过在牌子一处小字部分写有“购票入园即可”,网友配文“该大的不大,不该大的大了”,视频发布后引发热议。 7月13日,金海湾红树林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安装在沿途,起到引导作用。当时聘请广告公司安装,牌子比较大,当时出效果图时电脑上看没感觉字那么小。” 此说辞恐难服众,作为信息发布主体,景区对公示内容负有审核责任。将问题归咎于第三方,在公众视角中,更像是刻意规避关键信息的投机操作。 这块标牌“高明”之处,恰在其利用了游客的阅读惯性:大字吸睛,小字隐身。“免费”被刻意放大,“购票入园”却被压缩至不易察觉,这种轻重失衡的设计,极易让人形成“全程免费”的认知偏差。 从法律层面看,此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真实、全面、准确提供信息的规定,构成误导性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值得警醒的是,2026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明确要求依法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 如今整治尚在进行,仍有景区在标牌上玩弄此类把戏,无疑是在监管红线上试探。这不是创意,是违规;不是精明,是短视。 景区运营需要成本,门票收入无可厚非,但正大光明告知规则,与遮遮掩掩设文字陷阱,性质截然不同。后者看似能一时引流,实则严重透支游客信任。因小失大,损害的不仅是景区自身形象,更是整个区域旅游环境的公信力。 此次“大小字”标牌风波,为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敲响警钟。景区当以此为戒,强化内部审核,确保信息公示清晰、准确、无歧义;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巡查执法力度,让此类“套路”无处遁形。 其实,北海红树林赶海,本身就是特色体验项目,完全可以通过透明、规范的服务赢得市场。归根结底,景区与其在标牌上做文章,不如在服务上用真心。 “免费”背后,不应是“购票”陷阱。大字要清晰,小字不能藏。这是对消费者最基本的尊重,也是每一家商户理应恪守的底线。
专栏2026-07-20 -
近期,网购“恶意仅退款”话题接连引发热议。本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善意规则,如今却乱象不止:有人专门靠恶意薅退款牟利,把“仅退款”做成稳赚不赔的黑灰产业,轻松月入过万元;不少小店商家无辜受损、申诉无门,甚至上演“千里追榴莲”的无奈闹剧;更离谱的是,商家的经营损失最终层层转嫁,无数基层快递员无辜被罚、含泪背锅。种种乱象,让本该暖心的售后规则,变成了扰乱网络交易秩序的漏洞。 “仅退款、无需退货”,是指消费者网购收货后申请退款且无需退货。这一规则的设计初衷本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降低维权门槛。在生鲜、日用品等低价值商品领域,它也减少了商家的逆向物流支出。然而,这项规则在执行中逐渐跑偏,本质上是因为平台在规则设计之初过度向消费者倾斜,却缺少对等的约束、甄别与惩戒机制,权责失衡的漏洞,给了投机分子可乘之机。 恶意薅退款的行为,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部分商家为挽回损失,将损失转嫁给快递员,以“虚假签收”为由投诉,快递公司则以罚代管,基层快递员成了最终的“背锅人”。与此同时,泛滥的恶意退款也不断抬高平台交易成本,破坏公平透明的网购环境,透支网络交易信用,最终让所有消费者、商家一同承受市场生态恶化的代价。 针对“仅退款”乱象,制度纠偏已然跟上。今年2月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此后,各大网购平台纷纷优化售后机制,取消平台强势介入裁定的权限,将售后纠纷处置的主动权交还买卖双方,从源头遏制规则滥用。 新规落地只是起点,堵住漏洞还需多方联动,织密全方位监管防护网。平台应建立恶意用户行为数据库,根据退款频次、异常模式等调整信用评级,对高频恶意退款账号限制权限乃至永久封禁;同时,设置商家申诉快速通道,引入人工复核机制。快递公司须建立客诉核实制度,避免“一刀切”罚款。监管部门则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职业退款黑灰产实施跨区域联动打击,对涉嫌诈骗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让恶意行为付出应有代价。
专栏2026-07-16 -
引导商家真正把精力投入到广告合规和“以质取胜”的正道上来。 “一晚一度电”的空调、“14天真皮层密度+25%”的护肤品……生活中,常见含引证内容的广告。商家借第三方数据、权威认证等对广告进行“背书”,本意是增强可信度,但不少广告却走了样:有的花钱定制调查报告,给自己贴“细分领域第一”的标签;有的将关键数据“大字吸睛”,却把出处、适用范围、有效期等“小字免责”;有的甚至先定好“冠军”结论,再画一个窄到只剩自家产品的“萝卜坑赛道”。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体系,助力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 广告法从原则上要求引证内容“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但何为“准确”?一个声称“销量第一”的广告,如果限定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段,算不算误导?一组数据只截取于己有利部分宣传,算不算虚假广告?一些具体规则的相对模糊,让商家有了“打擦边球”的空间,也容易让执法者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 此外,责任分散让违法者多了“甩锅”的余地。一则有问题的引证广告背后,往往涉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还有提供数据的第三方机构。问题暴露时,各方各执一词:广告主说“数据是机构给的”,机构说“我只负责出报告,不负责广告用途”。责任链条越长,追责和系统治理的难度也越大。 违法成本偏低也助长了“赌一把”的心态。一些人认为,与其踏踏实实提升产品质量,不如花点心思在广告文案上“做文章”。当投机取巧者靠“玩定语”“藏小字”抢占市场份额,而诚信经营者却因“不会宣传”被边缘化,“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就会发生。 找到病症所在,治理的方向也就清晰了。规则层面,要将原则性规定的“模糊地带”细化为更清晰的“红线”。例如,什么情况下引证内容构成虚假广告,什么条件下“第一”“领先”等绝对化用语不被豁免,等等。规则越具体,市场的预期就越稳定,投机者的空间就越小。 责任层面,不仅广告主需对引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为其提供数据的第三方机构也要纳入监管视野,倒逼第三方回归客观中立。当每个环节的主体都意识到“出了事跑不掉”,规范的广告引证才会从道德倡导变为理性选择。相关部门要通过合理提高违法成本,让“赌一把”“钻空子”的算盘落空,让“文字游戏”式广告得不偿失。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对动辄宣传“第一”“领先”“独家”等绝对化表述的广告多留个心眼、多一分核验。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石,法治是信用的有力守护者。当模糊不清的“第一”噱头不再能蒙蔽消费者,当“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套路不再能逃避追责,商家才会真正把精力投入到广告合规和“以质取胜”的正道上来。
专栏202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