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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宣传,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近日,梨树县郭家店镇开展“诚信进商户”宣传。工作人员围绕诚实守信、规范服务等内容开展宣传,向沿街商户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宣传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以及守信承诺对于商户经营的促进作用,使“履约守信”成为经营主体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增强了经营主体的自觉守信意识,弘扬了诚信精神,倡导了文明新风,树立了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诚信形象,营造了“人人讲诚信,个个守信用”的浓厚诚信氛围。下一步,郭家店镇还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宣传活动,引导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共建共享的活动氛围,营造良好的诚信营商环境。

    专栏 本地动态
    2026-05-15
  • 专栏 本地动态
    2026-05-13
  • 为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四平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开展了诚信进校园系列活动,积极向师生宣传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传播诚信意识和诚信理念,助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手抄报、电子屏等途径,大力宣传诚信文化,让学生们感悟诚实守信的哲理,体验诚实守信的快乐,塑造学生“诚信做事、诚信为人”的良好品质。同时学校还通过举行升旗仪式、主题队会,号召学生们讲诚信故事、学习道德模范,同听,同感,同想,同受益,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传递诚信的正能量,使诚实守信的种子在学生幼小的心里生根发芽。

    专栏 本地动态
    2026-05-13
  • 近日,双辽市人社局紧扣民生保障核心职能,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赋能夯实发展根基。人社局将信用建设与就业服务深度结合,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活动,筛选诚信企业提供优质岗位,强化诚信考务管理,引导劳动者诚信求职,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同时,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严厉打击欠薪等失信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同步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助力失信企业整改提升。此外,开展多形式信用宣传,普及人社领域信用知识,引导用人单位诚信用工、劳动者诚信从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信用建设与人社工作融合,不断提升信用建设水平,护航民生福祉。

    专栏 本地动态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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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全面排查梳理全市符合修复条件企业238 户,2025年实现主动告知率、企业修复率双100%,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健康发展。组建专班主动服务。组建信用修复服务专班7个,针对企业公共资源交易资质审核受限等问题,主动开展信用修复政策解读,去年提供信用修复帮办代办33次,及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262条,有效激励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提升信用等级,增强发展活力。不断优化机制保障。主动将“事后处置”调整为“事前提醒”,着力打造“在线一口受理、分级协同审核、进度自助可查、结果共享互认”的信用修复新模式,创新推出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举措,对接失信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切实推动信用修复工作路径清晰、运转高效。进一步规范修复流程。通过“信用中国(吉林白山)”网站对外公开修复指南、办理流程图及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明确各类失信信息修复条件。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双渠道”,线上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信用修复办理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初审时长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大幅缩减企业办理时限。

    专栏 省内动态
    2026-05-12
  •  从立项、施工到装修、运营,仅仅用12个月建成投入运营的酒店,展现营商环境的“抚松速度”;从没有先例可循,到创新审批流程,一个活力迸发的“民宿村”,展现全力发展的“抚松模式”;从科学论证、果断决策,到拍板决定,产值倍增的趁鲜切制企业,展现勇于担责的“抚松担当”……锚定政务服务、市场活力、要素保障、法治环境四大核心领域精准发力,白山市全力推进“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四到”服务体系建设,以“创新式”举措补齐服务短板,以“暖心型”保障夯实发展根基。以营商环境之优,促发展动能之进,为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从“高效办”到“优质办”坚持以“极简审批、极优服务”为目标,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通过流程再造、数据赋能、服务创新,打造全链条、全周期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效能大幅跃升。四级网络织密服务矩阵。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6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6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63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全市共设立政务服务窗口546个,进驻工作人员860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1.1万项,进驻比达到98.8%。“吉事办”PC端上线全程网办事项共1.74万项,全程网办率达到79.35%,税务、不动产等202项高频事项实现7×24小时“不打烊”,真正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深化,全市可办理事项达66项,办件量达20万余件,申请材料缩减58.1%、办理时限压缩65.23%,跑动次数减少85.54%。创新服务破解办事难题。依托吉林省经营主体e窗通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怎么能办”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免费寄递、自助打印证照和全程帮办服务。深化“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改革,119项告知承诺事项、29项容缺受理事项审批周期平均压缩50%。《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手册》涵盖28个部门的业务,让企业办事“按图索骥”不迷茫。数据赋能激活效率引擎。高效开展数据资源大摸底,组织完成全市数据资源统计调查,联动34个部门和6个县(市、区),完成24个自建政务信息系统分析,为探索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市场规则筑牢转化基础。梳理可申请数据服务接口2502个,全市汇集数据总量超23.4亿条,“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制度覆盖至51个部门。诉求响应架起连心桥梁。建立12345市民热线双提醒制度,确保工单100%按时办结。联合媒体打造《12345市民热线回声》栏目,年均播出百期,广受群众好评。优化热线服务,实现2秒极速接听、150秒快速工单整理,全市12345热线电话接通率升至97.77%,话务满意率升至98.08%,承办单位工单及时签收率、按时办结率全部突破“99.99%”。从“稳增长”到“快提质”围绕经营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以政策扶持、融资创新、产业培育为核心,构建“政策+平台+生态”的市场活力激发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凝聚合力培育“名特优新”。建库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955户,其中27户入选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和“个转企”,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1.06万户,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0.2万户。新增“个转企”企业95户,累计达到1420户,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精准服务打通发展堵点。设立涉企服务专区,16个部门集中办公形成服务合力,全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续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50.6%。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帮帮团”和项目建设“零跑腿”队伍效能,累计提供帮办代办服务1.1万次。推行“免申即享”政策,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等57项惠企事项,通过数据比对、主动推送,实现政策“精准滴灌”。融资创新破解资金瓶颈。深化“信易贷”服务体系,金融机构入驻平台数达到115家,发布43项特色融资产品。2025年授信110笔,授信金额达到15.05亿元。纳税信用管理进一步服务民营经济,2025年评定A级纳税人802户,同比增长50.75%。通过“银税互动”为7户纳税人协调贷款3.7亿元,切实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电商创新厚植发展沃土。去年,全市电商网络交易额实现529.36亿元,增长12%;网络零售额实现98.27亿元,增长15%;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实现80.77亿元,增长14%。8个边境村入选全省第三批新电商产业“兴边富民”试点。长白山珍兴边助农直播展销厅项目,申报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评审。推荐28家人参类产品经营企业,进入省邮政公司邮乐网平台“吉林人参梅花鹿特产专区”。积极与吉高集团合作,“吉行高速·心往白山”白山产品展销项目,两批共27家企业的产品进驻吉高服务区。从“保要素”到“精赋能”聚焦人才、跨境贸易、项目建设等关键要素,不断强化资源统筹和服务创新,构建“要素集聚、保障有力、协同高效”的发展支撑体系。人才引育激活“智力引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系列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人企对接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发布岗位信息,组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参会企业2008户,提供岗位1.23万个。开展“源来好创业”主题创业活动,网红示范直播间累计入驻商家15户。跨境贸易拓宽“开放通道”。推行“提前申报”“汇总征税”等模式,设立绿色通道和首遇商品风险评估机制。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13.97亿元,服务贸易额同比增长56%,位居全省前列。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高技术产品出口额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临江口岸、长白口岸过货量同比增长22%。吉林德翔集团祖代鸡项目等享受到全流程监管服务。抚松县福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林蛙成功出口,实现该市水生动物养殖场通关“零的突破”。质量基建夯实要素支撑。围绕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构建多要素协同服务体系。2025年为企业检测矿泉水等产品9150批次、特种设备4236台件、计量器具2.3万台件。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综合体,为341家企业提供2818批次检验检测服务,减免费用超300万元。全市6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线上综合服务站,累计服务企业460家。养盛得特产有限公司的灵芝孢子粉,成为企业标准的“领跑者”。推荐抚松县成功入选“全国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农业城市特色发展模式)创新试点”。项目服务按下“快进键”。重点项目信息调度系统实时跟踪进度,“项目秘书”全流程贴身服务,紧急项目24小时“绿色通道”让审批时限从3.78天压缩至1.6天,效能提升70%。工程建设项目“按需验”“限时验”“单独验”模式灵活推行,施工许可证办理最短1个工作日办结,助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从“严监管”到“善治理”坚持法治化导向,以规范执法、司法保障、权益维护为重点,构建“执法有力度、司法有温度、权益有保障”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守护市场公平。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2025年制定检查计划332个,其中跨部门计划177个,占比达到53.31%,各项检查任务基本完成。强化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将3500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列入“无事不扰”白名单。纵深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累计完成“事前报备”行政检查1461次。“手机亮证,扫码迎检”总核验率达到100%,结果填报率超过99%,行政检查透明度和企业迎检便利度显著提升。重点领域加大打击力度。持续开展“雷霆”“铁拳”“人参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着力整治假冒伪劣、缺斤短两、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权益保障筑牢发展基石。涉企绿色执行通道为5家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府院联动”机制为利安花园二期“保交楼”、沈白高铁等重大项目提供法治保障。抚松人参产业、靖宇生态旅游等特色法庭,让专业领域的纠纷化解更精准。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范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持续发力,清偿化解欠款完成年度目标104.1%。税企“面对面”,收集并解决税费诉求31个。精准推送税收政策,为5379户新办经营主体开展“开业第一课”税费辅导,用细节彰显营商环境的“白山温度”。坚持平台引领与关系重塑相结合,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坚持深化改革与攻坚破难相结合,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壁垒;坚持铁腕震慑与集中整治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坚持氛围重构与对标提升相结合,打造“近悦远来”的区域竞争新优势。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标国内一流水平,白山将抓住“四个结合”,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全力打造具有白山特色的营商环境“小气候区”,以一流的营商环境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专栏 省内动态
    2026-04-27
  •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关键一招。2025年,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分局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立足基层一线职能,从市场准入、主体培育、精准监管、消费维权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政务服务从普惠供给向精准赋能转变,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聚焦市场准入这一营商环境的“第一道门槛”,西安分局创新构建“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开设企业开办专窗,推行容缺受理,配套自助服务专区,形成全链条闭环服务模式。依托吉林省经营主体“e窗通”系统,实现“一平台登录、一次填报”,进一步精简餐饮、变更、注销等高频业务材料,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高效服务持续激发市场活力。2025年,西安区新增经营主体1201户,其中企业302户、个体工商户899户,市场发展动能持续增强。服务不仅要帮经营主体顺利“出生”,更要助力其稳步“成长”。西安分局打出“三专”服务组合拳,通过专属年报专员上门指导、咨询专线答疑、微信工作群常态化服务等方式,全程为经营主体贴心护航。2025年,辖区企业年报率98.2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70.15%,两项指标均稳居全市首位。针对黑金小镇、悦动辽源欢乐荟等文旅新业态,分局实行事前介入、事中管控、事后提升的全闭环服务,全年办理相关证照及备案155个。同时,创新“互评互鉴·共筑食安”机制,组织商户交叉检查、互学互促,推广标杆经验,带动辖区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分局坚持“管而有度、放而有序”,科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5年,跨部门联合监管占比达76.5%,真正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有事必管”。同时,推行信用承诺和修复机制,安排专人一对一帮扶,全年“双公示”录入率、“互联网+监管”覆盖率均达100%,用精准监管守护公平市场环境。消费维权,是营商环境最直观的“晴雨表”。西安分局全面畅通12345、12315维权渠道,针对消费者诉求,尤其是文旅市场诉求,坚持快速响应、高效服务。此外,西安分局还在早市、景区设置便民公示卡,推行诉前和解,把消费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擦亮“放心消费在辽源”金字招牌。2025年,西安分局共受理处置消费维权案件1301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如今,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精准贴心的培育举措、公平规范的监管模式、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同织就了西安区优质的基层营商生态。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分局将继续深化服务举措、提升监管效能,以更实作风、更优服务,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专栏 省内动态
    2026-04-22
  •  为解决群众看病缴费排队问题,国家医保局公布医保便捷支付首批119个推进地区,其中,吉林全省纳入首批推进范围,推进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等便捷支付工作,将大幅压减排队缴费时长,有效缓解参保群众排队奔波。刷脸支付“靠脸”就能看病老人小孩都能用无论是挂号、检查还是取药,参保人只需在刷脸终端前“露个脸”,系统就能自动完成医保身份核验和费用结算。首次使用时在医院窗口简单激活,之后每次就医“刷脸即付”,全程仅需3秒,比传统窗口排队更快捷便利。参保人可帮父母、孩子完成结算,数据通过医保专网加密传输,“人脸识别+实名实人”双重验证。一码支付医保码,手机就是“医保卡”在开通“一码”付的定点机构,打开支付宝、微信,签约一码付,出示医保码,在医院窗口或自助机上轻轻一扫,即可完成缴费。‌医保报销部分直接结算,现金部分可从微信和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便捷扣除‌,不用再单独掏现金。线上线下通用,跨省就医也能用。移动支付躺在家里就能缴费,少跑腿少排队通过医院官方小程序或医保官方平台,可在线缴纳‌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支付完成后,系统自动将你纳入下一就医环节流程,全程“无感衔接”,不用再到窗口排队确认。移动支付支持‌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账户余额直接扣款‌。如果自己账户余额不足,还能直接使用家人的共济账户资金,支付更灵活。信用支付“先看病后付钱”,信用就是“通行证”通过医保官方平台选择可使用的金融机构签约“先医后付”,参保人可选择绑定自己的借记卡、信用卡或使用申请获得的专属信用额度,在门诊就医时,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在完成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签约金融机构先完成支付。签约后开通“无感支付”,医保报销部分直接结算后,个人负担部分会直接在所使用的额度内自动扣除。只要按时结清,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专栏 省内动态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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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公布2026年第二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  据了解,“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跨部门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综合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本次对外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案例一:旅行社收取购物回扣案   2026年3月,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零团费接待52名游客参加旅游活动,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入桂林市幸福一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市紫色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购物店消费并收取购物回扣,购物店存在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的行为,导游孟某荣在行程中向游客兜售土特产。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5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某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000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廖某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孟某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桂林市幸福一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桂林紫色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对在购物店强迫游客购物的牛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至8月,烟台市蓬莱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收到涉及山东唯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9起举报、投诉,反映该公司安排的旅游行程与宣传不符等问题。经调查,山东唯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旅游宣传信息,实际行程中未按前期宣传、承诺内容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并要求游客必须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玩项目。在属地公安部门协查下,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山东唯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烟台市蓬莱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关某平作出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购物店冒用品牌案   2025年8月,湖南凯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游客参加郴州三日游,行程中安排游客前往资兴市善芝堂大药房购物。善芝堂大药房未取得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却以南京同仁堂作为其对外经营的名称,并在店铺的入口大厅悬挂“南京同仁堂中华老字号”“南京同仁堂区域销售单位”“南京同仁堂指定销售点”牌匾。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相关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善芝堂大药房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资兴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资兴市善芝堂大药房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旅行社向无经营资质的公司租赁车辆案   2026年1月,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在哈牡高速口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经调查,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接待8名外籍游客参加“哈尔滨、亚布力、雪乡四天三晚”旅游活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住宿和餐饮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向呼和浩特图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行程中未安排导游全程陪同。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呼和浩特图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某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旅行社安排游客乘坐无资质车辆案   2025年3月,江西云上牧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3名游客参加“五天四晚邂逅江西”旅游活动,向江西亚旅汽运有限公司订购5座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组织4名游客参加“水墨婺源”旅游活动,向自然人租用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上述车辆均未取得道路运输资质。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江西云上牧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旅行社擅自转团案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投放“哈亚雪五天四晚”“至尊潮汕五天四晚”等旅游产品广告,安排公司客服通过微信与游客联系出行事项并收取定金,在未取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哈尔滨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揭阳深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涉及游客4批共19名。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    案例七:出境保险团引发购物纠纷案   2025年10月,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游客投诉,反映其参加某保险代理公司组织的越南芽庄六日游存在购物纠纷问题。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协调公安、交通、金融监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协助调查。经调查,孙某娟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15名游客参加出境旅游活动。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孙某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非法网络招徕案   2025年10月,王某斌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账号“光头强”发布“长寿山一日游”“三峡四省六日游”“中朝边境五日游”等旅游招徕信息,并招徕、组织54名游客赴登封旅游,因购物问题引发游客投诉、举报。在属地公安部门的协查下,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王某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场所案   2025年8月,导游邓某琦接受贵州飞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邓某琦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安排行程,擅自安排游客前往南花苗寨参加购物活动,且未将相关情况告知贵州飞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协查下,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邓某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导游私自承揽业务案   2025年11月,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到公安部门转办线索,反映白某玲涉嫌违法提供讲解服务。经调查,导游白某玲使用其自制的旅行社派团单获取景区门票,在无旅行社委派的情况下私自为5名游客提供讲解服务。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白某玲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12月,刘某国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在九华山景区附近招揽游客后,带3名游客前往河西商店、西来禅寺、西门古道等地,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服务,因购物安排问题引发游客投诉。在属地公安部门协查下,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刘某国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专栏 国内动态
    2026-05-15
  •   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集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审判和检察、执行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筑牢耕地保护的司法屏障。  《规定》重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非法占用耕地的行政法律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对新建违法建筑的制止权以及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第一,《规定》针对不同情形,分两款分别规定实施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在履行合理审慎的调查义务后,仍不能确定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主体的情况下,实际占有、使用土地且拒不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处置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属于依法应当承担非法占用耕地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第二,《规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以及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内容,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制止继续施工的违法行为。第三,针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问题,《规定》进一步明确在耕地恢复至未被占用的状态之前,应当视为具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继续状态”,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应当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是明确非法占用耕地合同的效力及相应法律后果,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定》结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以及约定买卖、租赁建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此类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在确定财产返还、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是明确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行为方式等,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第一,明确了非法占用耕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行为方式和数量标准。第二,明确了非法占用耕地同时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等犯罪情形下,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竞合适用规则。第三,规定了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情形。第四,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涉耕地领域有关职务犯罪的处理,特别是明确了同时构成受贿罪的,应当数罪并罚的处理规则。第五,规定了单位犯罪、反向行刑衔接以及多次实施非法占用耕地犯罪数量、数额的累计计算等问题。  四是明确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以及起诉期限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第一,关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问题,《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关于行政机关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中一并作出罚款等决定时,如何计算起诉期限问题,《规定》进行了区分处理,即行政机关未依法告知就责令限期拆除行为适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十五日起诉期限的,结合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从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角度出发,起诉期限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以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例外情形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已经依法告知就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起诉期限的,鉴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此时应当分别适用不同的起诉期限。  五是完善案件审理和裁判方式,明确执行标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的用地权益。第一,对非法占用耕地建设但用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若干情形,《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第二,针对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情形,《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违法的同时,可以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规定》明确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作出后,有关部门对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作出调整,被告以相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符合调整后的规划为由,改变被诉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第四,对于当事人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违法占地查处职责案件,《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并结合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就非法占用耕地问题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被告是否履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职责,或者依法作出补办、完善手续、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等处理决定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第五,针对涉非法占用耕地案件执行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规定》明确人民法院执行涉及耕地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时,应当将维持或者恢复耕地种植条件作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标准。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对是否已经达到维持或者恢复耕地种植条件进行评估。  六是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精准监督。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因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审查申请材料不严格、第三人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导致当事人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设并因此遭受损失,对此,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批准行为在损害发生和结果中的作用大小等因素,依法确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  七是明确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针对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占用耕地导致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提起公益诉讼,强化对耕地的全链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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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3
  •   据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公示行为,近期,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工作,切实回应企业和社会关切。目前,全国共清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1007.8万件,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此次清理工作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聚焦超期公示、公示内容错误不实等信息进行清理,精准破解涉企执法公示中的突出问题。  《通知》确立“谁公示、谁清理”工作原则,明确地方行政执法机关需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务网站等载体公示的处罚信息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同时,划定清晰时间节点,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清理,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要坚持依法依规、务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层层加码,切实为基层减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强化与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对清理工作中不认真、不配合、不作为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同时,将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动态管理机制,从制度层面筑牢防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此次集中清理是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规范行政执法公示秩序、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各地各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扎实推动清理工作落地见效,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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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9
  •    近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全覆盖监管与靶向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网络食品消费安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全国吃类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5%。与此同时,网售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优思益”等近期翻车的“网红产品”,披着“高大上”的外衣,用营销话术和虚假宣传大肆“收割”消费者,让老百姓“舌尖上的期待”变成了“舌尖上的上当”。  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存在销售主体多元、违法违规行为多样等难点和堵点。对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全覆盖式监管,将各方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孙会川说,首先平台必须做好资质审查和内部管理;其次,生产经营者决不能当局外人;另外,主播必须要对直播间里说过的话、带过的货负责任。“谁的环节谁负责,谁的地盘谁守好,明确‘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架起违法违规‘高压线’。”他说。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虚假宣传行为。例如,普通食品却通过各种手段明示暗示自己可以“治病、保健、防病”,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暗示自己可以“治病”。  二是违法广告行为。例如,对食品的产地、成分、功能等胡编乱造、张冠李戴,利用所谓“专家、学者、白大褂”站台背书,误导消费者。  三是平台机构违法行为。例如,对于虚假宣传放任不管,甚至纵容造假。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纯天然”“治病”“减肥”等高风险用语实施全网监测,开展减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等“网红食品”靶向抽检,建立“线索发现地牵头、生产销售地配合”的协查联动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全链打击。  此外,针对当前“网红食品”存在的虚假宣传、制假售假、“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滥用添加剂,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年还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生产经营全链条、线上线下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5月20日起施行,规定进一步压实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责任与义务,明确入网食品销售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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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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