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推动医保诚信建设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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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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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本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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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为推动医保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在省医保局制定的问题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地医保管理政策进行本地化部署,自查自纠的范围在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等6个领域的基础上新增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领域,形成9个领域对照自查的问题清单。自查自纠的主体,从定点医疗机构一类主体,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主体。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敷衍塞责,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从重处理、公开曝光;按照有关要求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贯通;对相关人员,按照《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支付资格记分管理。
截至2月底,全市722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开展自查,共退回医保基金947.46万元。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大督导力度,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推动我市医保信用建设水平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