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待旭,男,汉族,1989年6月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二龙社区居民。2023年6月,一位女士在四平市二龙湖水库与家人游玩时意外落水。由于她不谙水性,挣扎中逐渐远离岸边,去到了更深、更危险的水域。在这紧急关头,封待旭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纵身一跃,成功将这名素不相识的落水者救起。2023年10月23日,被当地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危急时刻,他纵身跳入水库救人  2023年6月22日上午9点左右,封待旭夫妻在二龙湖边的摊位上卖饮料,无意间看见一个女子在湖边的水中。起初,他没有在意,以为是天热有人下水冲凉,后来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女子在水里一直是挣扎的状态,他这才意识到女子可能不会游泳,不能自己上岸。  封待旭马上跑到湖边,一个箭步直接跳入水中。风大水急,落水女子惊恐慌乱,一直在挣扎,被浪花推着越飘越远,封待旭刚开始并没有碰到女子。二龙湖水库呈锅底形,越挣扎人越是往湖深处去,当时女子所在的位置水深已经达三四米,越来越危险,封待旭努力尝试了好几次才碰到女子。当时的情况并不乐观,封待旭不能一次就将女子推上岸,他只能潜在水里一次一次用脚使劲蹬住后边的石头,一点点把女子向浅水区推去,推至女子的脚能触及湖底的深度,封待旭才抱住女子将她拖向岸边。  成功救人,他默默离开不求回报  落水女子呛了很多水,上岸后缓了十多分钟才平稳下来,封待旭观察了一会,看到女子没事,他就穿着湿透了的衣服默默地回去继续卖货了。事后,女子和家人找到封待旭表示感谢。她感动地说:“我跟弟弟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湖里,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呛了很多水,爸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要不是你救了我,我就没命了,现在清醒了还是很后怕,以后你就是我的亲人,你给了我一次生命,以后我也会做好事,把你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传承下去。”封待旭憨厚地说:“只要你没事就好,这是我应该做的。看到你们一家人没事,比什么都强!并不是我多么英勇,当时情况紧急,换成其他会游泳的人也会奋不顾身地出手相救,当时只不过是我赶上了!”  仁心义胆,他冷静营救侧翻车辆  2024年1月的一天,封待旭正驾车和朋友一起从四平市区返回石岭镇二龙山村,在铁东区石岭镇035县道的东岭下路段迎面开来一辆吉普车,雪后路面湿滑,转弯处吉普车急刹车后车辆侧翻到路边的沟里。封待旭和朋友将车停到路边,着急地向着事发地跑去。  看到吉普车还没熄火,封待旭意识到长时间的侧翻状态若漏油有引发起火或爆炸的危险,他大声询问:“怎么样?有没有事?”确认车主在驾驶位意识清醒无明显外伤,他提示车主打开右侧车门,关闭发动机,再和朋友一起帮助车主慢慢从右侧车门挪动出来。又到附近的粮库借来钢丝绳,和村民一起把钢丝绳的一端固定在汽车上,齐心协力拉起另一端将车扶正。确认车主脱险,且身体并无大碍后,封待旭和朋友便悄然离开。  家人和邻里听说封待旭两次救人的事迹纷纷为他自豪但也并不觉意外。社区居民张姨说:“为他自豪,小封平时就热心肠,他还在我们社区做志愿者,社区或者谁家有个大事小情找他,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正是这份热心和热血,驱使着封待旭本能地去冒险救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见义勇为的种子种在了更多人心里。2024年10月份封待旭被评为第三季度“吉林好人”。

    专栏
    2024-10-14
  •  近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企业营造了“安心、放心、舒心”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四平某开发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某建设公司,双方约定由该开发公司提供建筑材料与工程设备。该开发公司从某建材公司采购商品混凝土用于工程建设。后经结算,该建材公司累计供应商品混凝土价值1000余万元,开发公司向建材公司支付货款400余万元,剩余600余万元暂未支付。  2023年,开发公司与建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明确剩余货款以实物及现金方式偿还,并约定了实物抵债比例和具体要求、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后期双方因抵债物质量、逾期履行等问题产生争议,还款协议未能继续履行。建材公司遂将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偿还剩余货款。  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后,开发公司不服,向四平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发现双方当事人均为当地民营企业,如能调解,既能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又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征得两家企业同意后,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引导他们通过“面对面”调解方式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调解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开发公司已按还款协议偿还了100余万元货款,尚有500余万元未偿还。在充分考虑双方企业实际情况及后期合作发展等因素后,承办法官以纠纷实质化解为发力点,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促使双方重拾信任。  最终,在调解团队的不懈努力下,两家企业就500余万元货款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双方企业正常经营。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和调解团队的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本案的成功调解,再次体现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接下来,四平中院将牢固树立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理念,最大限度为经营主体解难题、破困局,用心惠企、用情暖企,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专栏
    2024-09-07
  •  “我和客户喝完咖啡、聊完项目,就直接去办事了,完全忘了刚取的钱!还好有热心店员和民警的帮助。”近日,正在武汉光谷创业的刘先生刚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高兴得忘了拿装着现金的袋子。在咖啡店工作人员和东湖高新区公安民警、辅警的不懈努力下,10万元现金最终完璧归赵。7月1日,失主刘先生向关南派出所民警送来一面锦旗。  “我看到一袋子钱,马上就联系了你们!”6月25日15时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关南派出所接到光谷天地一家咖啡店商家报警,称店内有人遗落一笔大额现金,希望警方能够帮忙找到失主。  正在附近警务室工作的民警付建民与辅警冯庚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咖啡店店长卢康女士焦急地迎了上来,手上提着一个白色纸袋,里面装满了现金。“这么多现金,失主肯定有急用,要快点还给他。”卢女士说道。民警清点发现纸袋中装有10万元现金,还有一张提款清单,提款时间显示为6月25日13时45分。  民警调取商家内部视频监控,仔细查看失主在店内的活动轨迹。经过仔细比对,找到失主的会员信息,确认了失主刘先生的身份。  “你好,我们是关南派出所民警,你是不是有东西掉了?”民警付建民马上给失主拨打电话。“警察同志,是的是的!里面有10万块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掉的。”正在东西湖区办事的刘先生得知现金被找到后,长舒了一口气,并表示钱在派出所他就放心了。他办完事后,会尽快赶到关南派出所领取失物。  当日18时,失主刘先生赶到关南派出所,经过核实身份和相关信息后,民警将现金交还给了刘先生。刘先生激动地握住民警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7月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失主刘先生。刘先生介绍,他是2021年从武汉科技大学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武汉创业,这笔钱是创业启动资金,当天他要去下一个地方签合同,一时忘了拿走装有现金的袋子,还好卢女士和民警通过会员信息联系上自己。  卢康女士是该咖啡店的店长。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以前她和同事在店内也捡到过其他顾客丢失的东西,主要是手机、车钥匙,他们都会第一时间寻找失主,捡到这么大一笔现金还是第一次。

    专栏
    2024-08-14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快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取用水信用监管,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单位要将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作为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健全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将取用水户相关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按需共享。  意见指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是加强取用水监管、规范取用水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关键举措。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加强取用水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将取用水领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计入信用记录,建立信用评价规则,规范信用评价程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坚持以评促管、部门联动、稳慎适度,建立健全取用水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取用水户依法依规取用水资源,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意见重点从3个方面对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建立信用评价规则。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评价主体,先期对已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农业取用水户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非农业取用水户开展信用评价。二是明确信用评价程序。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信用评价,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和异议申诉处理机制,评价结果依托“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融合应用。

    专栏
    2024-07-26
  • 共:77条